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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是单位的,钱是国家的!"委员再提大型仪器开放共享


“科研平台建好以后,就一定要做到开放共享,不能‘自娱自乐’。”陈广浩说。


“某个单位花科研经费买了一台科研仪器,虽然设备是该单位的,但是钱是国家的,应该要共享。”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分党组书记陈广浩说。


去年底,科技部公开发布《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26个单位的考核结果较差,存在开放共享情况较差,通用仪器利用效率低、闲置浪费严重等多个问题。“高校也好,科研机构也好,都认为自己购买的科研仪器是属于自己的,但是有一个问题,他们申请的科研经费是纳税人的钱,购买的科学仪器理应服务于国家。”陈广浩说。


粤港澳大湾区布局了一系列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其中,中国散裂中子源已投入运行;广东江门中微子实验站正按计划推进建设;新型地球物理综合科学考察船、惠州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已开工建设,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将于近期开工建设。此外,还有南方光源、人类细胞谱系、冷泉生态系统观测与模拟装置正开展前期论证。


“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科学装置和设备建成后,应该要按照要求去全球开放使用。”陈广浩说,广州生物医药健康研究院负责的生命科学仪器中心有价值2.4亿元仪器共享,建立申请、使用等完整开放系统,其共享率可以在科技部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查询。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有关规定,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整改不到位的,将核减相应仪器设备购置经费。


这里提一句,之前就有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因此受到了整改:这3个学校、单位因为闲置仪器被科技部点名批评!不整改将被核减经费


“科研平台建好以后,就一定要做到开放共享,不能‘自娱自乐’。”陈广浩说。 

为解决科研仪器闲置问题、实现资源充分利用,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服务提供支撑,近年来国家对“仪器共享”工作越来越重视,连续出台相关指导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


很多学者和决策部门将共享作为大型仪器使用效率低下的解决方案。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仪器的重复购置,降低仪器购置增量;另一方面可以扩大现有仪器的使用范围,提高存量仪器的使用率。


基于此种考虑,2004年国家启动“科技基础体系平台”建设项目,逐步形成了以全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为代表的通用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体系、以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为代表的中高端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体系、以国家重大基础设施为代表的尖端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体系和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为代表的合作研究体系等四种框架模式。


不过遗憾的是,相关研究显示,大型科研仪器的共享情况仍不容乐观。


其实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并非没有成熟先例可以参考。



美国科研仪器平台的共享机制


美国科研仪器平台的共享机制相对比较复杂,涉及到不同的资助方式和资助对象,但是总体而言做到了有法可依、规范运行。


(一)科研仪器共享平台的两大分类及其法律依据

在美国,被要求共享的大型科研仪器平台一般都是由联邦政府全额或部分出资购置,而且是由政府科研机构、高校或其它非营利机构运营。主要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政府通过 “研发合同”(ResearchandDevelopmentContracting)方式在相应研发项目中采购的仪器设备或科学设施(以下简称为“合同采购类平台”)。这种情况一般是由联邦政府与平台依托单位签订研发合同,研发活动主要服务于联邦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这类研发项目中所购置的仪器设备要依据《联邦政府采购法》中有关政府资产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除了这一基本法律依据外,代表联邦政府出资的各科研管理部门也会制定一些与本领域相关的资产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例如《能源部资产管理规定》等。


第二类是联邦政府以拨款和合作协议(GrantsandCooperativeAgreements)的方式,在被资助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研发项目中购置的仪器设备或科学设施(下文中简称为“拨款合作类平台”)。与第一类不同,这类研发项目不是直接为联邦政府的利益服务,但是其研发活动也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在这种情况下,仪器设备共享的主要法律依据则是美国联邦预算管理办公室发布的 《关于对高等教育机构、医院及其他非营利机构给予拨款资助的统一管理要求》。


这一法规中有关资产的管理规定对仪器设备的产权、共享、收费等问题作出了解释和规范。当然,资助部门也会制定一些具体的规章进行管理,例如美国能源部的《能源部财务资助管理条例》,国家科学基金会的《国家科学基金资助条件》等。


显然,这两类仪器平台的政府出资方式、资助目的都不相同,政府出资的额度、平台的所有权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对这两类平台进行分别分析,以窥见美国科研仪器平台共享机制的全貌。


(二)合同采购类平台的共享机制

美国非常重视在合同采购类科研仪器平台上的投入,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保障政府对这些平台的投入,如《1988年高等教育机构研究设施现代化法》《2001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授权法》、农业部《竞争性、特殊和设施研究拨款法》《研究设施法》等,都明确规定要加大对科研仪器设施的投资。


1.平台的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来源。

美国联邦政府的各大科研管理部门,包括能源部、航空航天局、农业部、自然科学基金等,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能范畴负责对研发合同的立项进行管理。科研仪器平台的经费预算也来自于这些联邦政府部门,但是要通过国会的批准才能执行。


由于合同采购类平台所依托的研发项目是直接为联邦政府的利益服务,因此平台所需的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一般都由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其购置费和运行费通常都由联邦政府部门全额支持。


2.平台的产权界定。

根据合同签署对象,即平台依托单位的不同,产权归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平台依托单位为政府资助的研发中 心 (FederallyFundedResearchandDevelopmentCenters,FFRDC)和国家实验室。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研发合同所购置的仪器设备平台,其所有权归联邦政府,政府资助的研发中心、国家实验室只有使用权,并依据有关国家资产管理标准和使用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二是平台依托单位为高等教育机构、医院及非营利机构。在这种情形下,产权归属又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对于价格在5000美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在征得联邦政府管理部门同意后,其所有权可归平台依托单位所有。

第二,对于价格为5000美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其产权要看政府部门和平台依托单位所签合同的具体约定。


根据承担单位性质和研究任务特点不同,可以存在多种约定情况:

一是仪器设备归平台依托单位所有;

二是仪器设备归平台依托单位所有,但政府有权在项目结束后的12个月内将仪器设备转给第三方;

三是仪器设备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3.平台依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联邦政府采购法》中对平台依托单位所占有政府资产(包括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规定,首先要坚持几条基本原则:

一是最大程度地消除平台依托单位因占用政府资产带来的竞争优势,避免不公平竞争。

二是要求平台依托单位最大程度地利用政府资产来履行合同内容,并应依据政府资产管理标准对政府资产进行管理。

三是保证平台依托单位所占有的政府资产可以最大程度地在联邦政府部门中再利用。


从平台依托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来看,主要是4条规定:

一是要将政府资产最大程度地用来履行与联邦政府签订的合同。

二是依据合同条款直接对政府资产管理负责,并依据政府资产管理标准建立政府资产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需经相关联邦政府部门的批准。

三是应依据相关要求对政府资产进行登记,并定期向相关联邦政府部门报告。

四是应对政府资产的丢失、损坏和不正当使用负有责任。


4.平台的共享及收费机制。

合同采购类平台的依托单位有责任最大化提高平台的使用效率,因此有义务促进平台的开放共享。对共享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只要来自于对平台依托单位的绩效考核机制。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国家实验室进行考核,并以考核为依据拨付运行维护经费。


共享的收费机制根据用户性质和使用目的不同分为两种:对于非营利目的的使用,原则上不向用户收取费用;对于营利性部门为获得专利或其它收益而进行的平台使用,要按照“全部成本回收”的原则收取服务费,因为这些用户的研究成果不会开放共享,不会对全社会的科技发展和创新作出贡献。总体而言,目前营利性机构以获取收益为目的的使用时间(proprietaryuse)占大部分设施运行时间(beamtimes)的比例微乎其微,很多平台都不足1%,这种收费只能补偿运行维护成本中很小的比例。


对非营利性用途是否应向用户收费或分摊成本的问题,在美国也存在一定的争论,但主流的看法和结论还是不应该收费。原因在于:首先,收取用户费可能会破坏 “依据科学家的业绩获得设备使用权”的原则,以支付费用取代科学业绩是不足取的;其次,如果这些收费成为运行维护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其波动将为设备的运营维护情况带来负面影响,造成预算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到设备的升级甚至正常运转。


(三)拨款合作类平台的共享机制

拨款合作类平台的依托单位一般是高校、医院和其他非营利科研机构,目前以高校居多。美国高校的大型仪器平台一般都放在公用空间,非常方便使用,也方便用户之间、用户与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流,营造了较为开放的科学研究环境。此外,为了方便用户查询和使用,高校大型仪器平台十分注重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平台专门网站,详细介绍平台的职能、服务以及主要大型仪器的详细信息、应用领域及典型用户、联系方式、申请使用流程、收费标准等。

此外,网站还提供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必须的培训教材、安全教育内容等信息。许多平台印刷了专门的宣传彩页,介绍实验室的仪器、服务、特色及详细联系方式。这些平台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影响,鼓励用户使用公共平台设施及技术。用户在使用高校大型仪器公共平台资源时,需要填写详细申请表,并且在发表论文时需要注明提供支持的公共平台。


1.平台的购置及经费来源。

拨款类平台一般包含在由联邦政府以合作协议方式资助的非营利机构研发项目中,属于联邦政府